国务院未保办:确保困境儿童温暖过冬幸福过节******
人民政协报讯(记者 顾磊)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《关于开展“情暖新春共护未来”2023年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,确保其温暖过冬、幸福过节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(委员会)办公室(以下简称未保办)要统筹用好基层工作力量,对本地区困境儿童进行走访探视,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料状况、健康情况、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困难问题等,针对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,明确专人做好服务工作。确保各类信息沟通渠道畅通,保证儿童在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关爱服务。
与此同时,结合走访探视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,将父母均在外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,督促引导父母通过电话、视频、微信语音等方式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,给予儿童亲情关爱,加强假期亲子陪伴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要确保将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;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、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。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,将困境儿童纳入当地医疗保障体系关注的重点对象范围,加强疫情防控和救治服务保障。
《通知》指出,各地未保办要充分运用已经形成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联动机制,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。动员支持专业社会组织、爱心企业、慈善组织、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儿童帮扶活动,为困境儿童开展爱心陪伴、心理疏导、行为矫治、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试等关爱服务,推动形成齐心合力、共护儿童成长的浓厚氛围。
“对于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留守儿童等群体而言,不仅要关注疫情本身的防控与救治需求,还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、高效、多元的救助关爱。” 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执行院长宋宗合表示,在满足困境儿童寒假春节期间救护需求的同时,要建立一套更有针对性的救助保护措施,实现涵盖学习辅导、志愿陪伴、人身安全教育、情感抚慰支持等方面的一系列关爱工作,最大限度满足困境儿童个性化需求,真正让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。
坚定不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******
作者:孙录宝(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)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,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”。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,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,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。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。
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。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,尤其是要加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,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。一方面,探索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制度机制,推进社会组织、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,促使社会组织党建从“有形覆盖”向“有效覆盖”转变。另一方面,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,找到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、学会、商会、新社会组织等发展之间的结合点、生长点与发展点。同时,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学习工作平台,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,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必须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,但也还存在规模偏小,发展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。要科学监管、分类指导,引导社会组织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、凝练特色和提高质量上来。加强针对性指导,强化政策协同和实施效果评估,对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效果进行密切跟踪、动态监测、定期诊断。实现规范管理与精准扶持并举,明确奖励细则。
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商作用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社会组织协商。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,首先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,指导地方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开展,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。其次,完善体制机制,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,借助人大、政协、群团组织等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的中介平台,在政府决策、审批、政策实施前的各环节以及不同议题领域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。第三,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,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,提升其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。
必须坚持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。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益属性,不以盈利为目的,而是弥补市场失灵,协助政府做好公益类事务。要坚持扶贫济困、扶老助残、应急救援、志愿服务、心理慰籍、矛盾调处、环境保护、托育扶幼、创业就业、枢纽支持等领域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,规范与扶持并举,不断满足人民需要。健全发展社会组织公益诉讼,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,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。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之间,以及社会组织与司法部门、地方政府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动,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。
必须聚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引导、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。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,公益慈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要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,在社会捐赠、志愿服务、智力服务、产业帮扶等方面,打造和推出多样化、定制化、专业化、系统化、科学化、智能化等服务模式。应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进程,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社会组织,加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协作力度,搭建信息平台,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多元化支持。
重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效能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“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,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”。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,畅通参与渠道,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、参与范围、奖惩办法等,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。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品牌,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,构建社会组织信誉评价体系,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,实现民众对社会组织由信赖到依赖的转变。